首页
取消

《T/CECS 535-2018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规程》

详情:

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的建设应符合建筑全寿命期的可持续性原则 ,在设计、生产运输 、施工安装、验收和运营维护中贯彻执行 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,加强工业化生产全过程 、全专业的管理和质量控制,做到安全适用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确保质量。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,高度不大于 10Om的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及与模块相连工程的设计 、制作和施工质量验收。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的设计、生产运输、施工安装、验收与运营维护,除应符合本规程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💾 在线查看下载
搜索兔已上线,目前测试中,欢迎使用!

微信扫一扫

微信关注“搜索兔”获取最新资讯

推荐